当他终于离开的时候,我的泪水忍不住奔涌而出,对着窗外的灯火辉煌,映在玻璃上的那张泪痕斑斑的脸,绽开最凄美的微笑。
“这么晚了,找我出来到底有什么事情?”对面明宣的脸上是浓浓的困倦和不解。我支吾了半天,居然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。明明昨天想了一整晚,想好了措辞、对白、神态、语气,甚至该用怎样的表情才能打动他,我都完整地预演了一遍。可当他坐在我面前的时候,我的大脑开始缺氧,几乎空白一片。所有预先设想好的“程序”像是生锈的机器一般被卡住了,我的喉咙里只有模糊不清的一个字:“我……”突然发觉,世界上最难以启齿的不是说“我恨你”,或者“请借点钱给我”,而是说“我喜欢你”!
明宣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,没有了先前开玩笑似的玩世不恭。聪明如他,又怎么会不明白我今天的异常。他笑了起来,如此客气而疏离,我知道那是他职业式的微笑,没有真心,只有面具。看到他眼中的一丝不耐和冷漠,所有积蓄起来的勇气刹那间四散逃逸。 “傻丫头,不要胡思乱想了,没什么事情值得你这样困顿不安的。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,记住了。今天实在太晚了,我送你回去吧!”他的语气听似柔和,却有着意想不到的锋利,冰冷得犹如寒冬的风。他刻意地加重了“好朋友”这三个字,我不傻,知道这是他委婉的拒绝。坐在这里,我突然笑出声来,觉得自己像是个小丑,做了一件蠢之又蠢的事情。我的大脑开始轰鸣不止,仿佛时间瞬间停止,世界没有色彩,没有声音……我似乎听到自己对他说: “你先走吧,我想再坐一会!”当他终于离开的时候,我的泪水忍不住奔涌而出,对着窗外的灯火辉煌,映在玻璃上的那张泪痕斑斑的脸,绽开最凄美的微笑。
原来这一切都只是我自作多情。当他用温柔目光注视我的时候,并不是他喜欢我,这只是他惯用的眼神;他记得我的生日,总不忘送我贴心的礼物,并不是他喜欢我,而是因为他细致的性格,对待朋友都是如此周到;他总爱揉散我的头发,并不是他喜欢我,而是他把我当作一个可爱的妹妹。可我却傻傻地以为我在他的心目中有着特殊的位置。
我闪身躲在了一棵枝叶茂密的盆栽树后,隔着枝叶的间隙,我看着电梯的门缓缓地关上,心中的钝痛,猛然变得无比清晰,仿佛要撕裂胸膛。
第二天上班的时候,我起得特别早,或者应该说整夜都没有合过眼。在脸上化了淡淡的妆,掩盖一夜未眠的憔悴和黑眼圈。
走进公司的大楼,突然觉得自己像是个飘零的孤魂,脚步虚浮、面目苍白、可怜无依。快到电梯的时候,忽然看到前面的背影,竟是明宣,我像是触电了一般哆嗦了一下。电梯“砰”的一声开了门,明宣快步走了进去,鬼使神差地,我闪身躲在了一棵枝叶茂密的盆栽树后,隔着枝叶的间隙,我看着电梯的门缓缓地关上,心中的钝痛,猛然变得无比清晰,仿佛要撕裂胸膛。
回忆忍不住破闸而出。还记得与他相识的那一次,我加班到晚上9点,出门的时候才发现雨下得很大,而我没有带雨具。无助地看着天,掏出手机竟然发现竟找不出谁可以来接我,独自在这一座城市,没有一个贴心的朋友,何其悲哀?想着想着,脸上湿了一片,什么时候我变得如此容易流泪?
这时,一个男子行色匆匆地从我身边擦肩而过,已走过几米开外,突然停下折了回来。我清楚地记得,他那天穿着浅色的休闲衬衫,撑着一把深蓝色的方格雨伞,微笑着对我说:“没带雨伞吧,我送你上出租车吧!”他很面熟,我知道他是同幢楼里工作的人,但具体他在哪一层就不太清楚了。他的目光像是母亲温柔的手抚平了我心中的苦涩和伤怀,迈出一步,走进他大伞的保护范围,竟觉得是那么的安全可靠。在风雨中,他陪我站了整整半个小时,才等到了一辆出租车,这时他的左半身已经快湿透了。他细心地为我开门,把手按在我的头顶,还特地嘱咐我说: “回家泡杯姜茶喝吧,小心感冒!”车子很快发动,转头看着他在雨中挺直的身躯,心中燃起一团火焰,暖和了我冰凉的身体,还有那颗寂寞的心。
从那时起,我们慢慢熟识,发现竟还是老乡。于是,我们成了朋友,很铁很铁那种关系,对方有什么困难,一定竭尽全力地帮助,有什么烦闷,总会成为对方忠实的倾听者。我以为这样深厚的友谊,总有一天会转变为爱情,让我们相伴一生。
索性坐倒在阶梯上,看着窗外的夜空,脸颊上凉凉的,有液体蜿蜒而下,一直到嘴角边,我伸出舌头舔了一下,味道有些苦有些涩。
从他委婉拒绝我后,整整一个星期,我躲避着他,害怕在任何场合见到他,因为我没有把握能控制自己。也许他也害怕尴尬,所以他没有打电话给我。
可终于在一天下班后,我们在电梯里不期而遇,电梯狭小的空间挤满了人,他正紧贴着我站在身后。我能听到他清晰的呼吸声,而我低着头几乎要窒息。站在那里的每一秒,对我来说都像是煎熬,如烈火般炙烤着我的心。终于到了一楼,人们蜂拥而出,我也想夹杂在人潮中消失在他眼前。他突然在身后说: “怎么这两天都不理我,无论我做错什么,总得给我赔罪的机会吧!”他的声音正常得不能再正常,仿佛那天晚上的事情不曾发生过。我好佩服他,竟能如此轻易地掩饰他的情绪,也许他也不想失去我这个朋友吧。调整好表情,我用最灿烂的微笑面对他说: “好啊,晚上请我吃大餐!”他欣然同意,我们像曾经那样开心地去寻地方美餐一顿,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化。但我明白,我们之间再也回不到过去。
后来,我交往过几个男朋友,甚至还把其中一个带到他面前,他似乎很开心,以为我终于走出了心结。但只有我自己明白,爱一个人,若是那么轻易地改变,那就不是爱了。
终于,他也有了女朋友,那是多么文静清秀的一个女孩,只第一面就让我喜欢她。挺奇怪的,见到她的时候,竟没有心痛、嫉妒或悲伤的感觉,只是替他开心。那天晚上,我笑得很多,很开心,还亲切地叫她“姐姐”,我分明看到明宣松了口气。
他们俩一起送我回家,我高兴地挥手与他们作别。看着车子绝尘离去,我依然保持微笑转身爬楼梯,然而只走了一步,脚下不留神被绊了一下,索性坐倒在阶梯上,看着窗外的夜空,脸颊上凉凉的,有液体蜿蜒而下,一直到嘴角边,我伸出舌头舔了一下,味道有些苦有些涩。
夜晚,我在黑暗中睁着眼睛,点燃一支香烟,看它慢慢燃尽,而我的身边弥漫着这股熟悉的烟味,那是明宣身上的味道。
也许是因为投缘吧,我和明宣的女朋友茵也成了好姐妹,她也没有什么朋友,所以对我们的友谊犹为珍视。当那天,他们宣布婚期,并请我当茵的伴娘时,我的胃突然一阵翻腾,我冲到洗手间呕吐,身体中的五脏六腑仿佛一股脑地都想冲出来。
我还是答应做她的伴娘,虽然我知道那对我来说,是世界上最严酷的刑罚。因为那段时间明宣很忙,所以很多事情都由我和茵一起忙碌着,我陪茵去试婚纱,看着她穿着婚纱时如此美丽动人,我笑了,仿佛穿着婚纱的新娘就是我;我陪茵一起打理装修完的新房,看着这个温馨的小窝,我笑了,仿佛我与明宣将会在那里快乐地生活……那段时间,我几乎什么也吃不下。夜晚,我在黑暗中睁着眼睛,点燃一支香烟,看它慢慢燃尽,而我的身边弥漫着这股熟悉的烟味,那是明宣身上的味道。
他们的婚期即将到来,我发觉如果再不逃离,我会彻底崩溃。于是,我匆匆地请了假,匆匆地给明宣留了言,说老家有急事,我必须赶回去。我登上了飞往云南的飞机,远远地逃离这里。那一个多月的时间,有时,我会在咖啡馆里坐上一天,看着窗外热烈的阳光,直到眼中流下泪水;有时,我会在闹腾的酒吧呆上一整夜,看着那些男男女女上演邂逅或分离的剧情。
回来的时候,我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他,甚至想不起他的脸。可当我打开QQ,他的头像闪个不停;打开手机,都是他的留言:你去哪里了,很担心你!终于发现自欺欺人得可笑,原来无论走到哪里,我的心都无法忘记。我爱他爱到如此之深,几乎失去了自我。
我悄悄地辞职,然后编了谎言留言给他,我准备留在老家工作,再也不回来,让他不必记挂!也许只有彻底离开他的生活圈,才会有一天真正地忘记他。
转眼2年过去了,我依然留在宁波,很幸运再没能和他相遇,而他终于逐渐沉在心底。真的很意外,在一家超市里,当我从货架上取下一盒咖啡时,我与一个男子四目相对,他的眼里满是惊讶、欣喜和诧异。 “你怎么在这里?”明宣问。他应该生活得很幸福,人有些发福了,更像是个家庭型的新好男人。我的心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悸动,向他伸出手,微笑着对他说: “是啊,才来没多久,正想联系你呢。”明宣轻轻握住我的手,热情地邀请我到他家吃饭,我欣然同意。因为从这一瞬开始,他是我真正的朋友,但只是朋友。
津爱容